幾個月之前
看了某月刊
大力吹捧銀拍屋有多麼的好
一直到今天
才知道我被洗腦了
http://www.epochtimes.com/b5/7/12/3/n1923177.htm
天阿~
我被洗腦多久了阿...
難怪我越看越奇怪

節錄一段文字

銀拍屋的形成,簡單的來說,就是法拍屋無法拍定剩下來投標人不要的不動產,被銀行忍痛接收下來的物件。

由於債權銀行將逾期放款之不良債權,依照強制執行法之程序,透過法院以拍賣方式而形成法拍屋;該法拍屋經過一拍、二拍、三拍甚至於四拍之程序都沒人標購且無法拍定,債權銀行為保障其最低債權並打消呆帳,使拍賣物件不致因不理性的降低拍次,而使拍賣價格過低,於不得已的情況下承受這些賤價仍無法拍定之法拍屋,將產權移轉過戶至債權銀行本身名下,並排除其占有狀況,再透過簡易的整理、修繕後,將物件委託專業的不動產拍賣公司(如戴德梁行),以現場喊價之方式拍賣之不動產,就是一般人所謂的「銀拍屋」。

原來房地產重要的不是挑地段,而是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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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nghua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